关于再次遴选“十四五”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单位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科学推进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,根据工作部署安排,我委拟组织开展《“十四五”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》编制工作,现就遴选规划编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编制《“十四五”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》。工作内容包括(不限于):通过实地踏勘,分析、评价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,明确“十四五”的发展目标,研究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对策和发展计划,切实推进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,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,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进行估算并提出建设计划。

以上规划编制费用控制价为28.62万元(报价含专家遴选机构评审费用)。

二、有关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、资信良好的供应商。

(二)申报材料

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(一式3份及电子版):

1.封面。包括项目名称,供应商名称,联系人姓名、电话,编制日期等。

2.目录。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。

3.报价单。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。

4.授权委托。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5.单位资信。包括供应商资质、资信、质量等级等凭证复印件。

6. 项目团队。项目团队成员应不少于6人。项目负责人1名,须具有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。项目团队成员,应在城乡规划、环境卫生工程等相关专业,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(含项目负责人)。

7. 项目业绩。近三年(2018年1月1日起至今)有环卫方面的规划设计或科研课题类研究等项目业绩。

8.服务方案。分别给出对规划的理解、规划的设计思路、规划涵盖内容、工作难点及措施、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。

(三)填写《课题研究申请书》(详见附件)一式5份,加盖印章。

(四)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18时(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,请提前电话告知),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01室(邮寄信封上需注明“规划编制申报”,邮编570204)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五)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遴选编制单位。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签订委托协议书,正式确定规划编制相关事宜。规划的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遴选人: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地址: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01室,

联系人:林女士,联系电话:0898-65329053

投诉电话:65399890

附件:课题研究申请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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